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资讯

住建部发文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

来源: 时间:
】 【打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针对城市更新行动中产生的有关新的城市问题,《通知》明确,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同时,《通知》提出,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保持老城格局尺度,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特色风貌,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此外,《通知》还强调,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加强统筹谋划,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加快补足功能短板,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提高城市安全韧性,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深入优化竖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