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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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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5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县城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是甘肃省加速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阵地,是推进城乡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甘肃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深入领会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意见》精神,落实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有关要求。各地住建等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汇报。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方参与县城低碳建设。二是要强化部门协作,细化落实措施。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认真研究意见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根据本辖区县城常住人口、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等因素,参照本地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成果,对所辖县城功能进行准确定位。定位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县城要按照意见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分阶段稳步推进落实,不得降低要求标准。三是要开展试点示范,分段有序推进。各市州要根据县城功能定位,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分别选择1个县开展试点,试点县城由本市州结合当地发展实际选取,试点县城名单请于今年10月底前,由市州住建部门报送甘肃省住建厅备案。通过试点建设及时总结经验,为本地区全面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供实际参考案例。甘肃省住建厅将适时组织第三方对试点县绿色低碳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提高甘肃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水平。